(四)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业务指南
2019-05-01 08:39:01 浏览次数:
★提交资料(携带原件拍照存档)
□由义煤房产中心与购买保障性住房职工签订的合同
□不低于总房款20%的交款收据
□身份证
□提取人关系证明
□个人1类银行卡((限工行、农行、建行、中行、邮储卡)
注:以购房合同日期为准,五年内有效。
★提取额度
未使用公积金贷款、未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职工及其配偶,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,可以提取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,提取金额整取到千元,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实际费用。
★办理流程
1、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义煤分中心办理,审批通过后直接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(审批未通过退回本人)。
2、职工本人无法到义煤分中心办理的,需单位授权的经办人(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员)或委托其他人员代办。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的,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。
★办理时间
每月5日至25日(工作日)
★办理地点、电话
地点:义马市银杏路银杏国际一楼义煤住房公积金大厅
电话: 12329 0398-5898673
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义煤集团分中心
二0一九年五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