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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旧房维护、修缮自住住房提取服务指南

2019-05-01 08:40:31  浏览次数:

★提交资料(携带原件拍照存档

职工自住住房为商品房:

A 1.房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2.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3. 维护(修缮)发票

B 1.契税完税证2.不动产权证(房屋所有权证)3. 维护(修缮)发票

职工自住住房为经上级批准的单位房改房及集资建房:

A、未办理房产证的1.售房单位提供:建房批文或单位建房证明及分房明细表2.职工提供:(1)《购房合同》(2)购房款收据(3)维护(修缮)发票

B、已办理房产证□1. .房屋所有权证2.契税完税证(单位房产部门出具的无契税完税证明)、收据、购房合同(三者提供其一即可) 3. 维护(修缮)发票

◆身份证

◆个人1类银行卡(限工行、农行、建行、中行、邮储卡)

注:1、A、B、满足其中一项即可。

2、房龄的确定以《购房合同》确定的房屋竣工时间或《房屋所有权证》

时间为准。

★提取额度

对15年以上房龄的自住住房(含商品房、经上级批准的单位房改房及集资建房),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旧房维护、修缮和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。每套自住住房提取最高限额:90㎡以下为6万元,90㎡及以上为8万元。每户限提取一套自住住房的维护、修缮和缴纳住宅维修资金费用。缴存职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不足时,可以提取父母、子女的住房公积金。提取总额不超过最高限额。

★办理流程

1、职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义煤分中心办理,审批通过后直接转入提取人银行账户(审批未通过退回本人)。

2、职工本人无法到义煤分中心办理的,需单位授权的经办人(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员)或委托其他人员代办。委托其他人员代办的,需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。

★办理时间

每月5日至25日(工作日)

★办理地点、电话

地点:义马市银杏路银杏国际一楼义煤住房公积金大厅

电话: 12329    0398-5898673 

 

 

 三门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义煤集团分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一九年五月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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